淮南一清帐组成员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判刑
淮南一清帐组成员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判刑
正义网安徽3月3日电(通讯员樊德军)身为安徽省淮南市能源公司清帐小组成员的黄虎,因涉嫌挪用资金罪,日前,经凤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该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正义网安徽3月3日电(通讯员樊德军)身为安徽省淮南市能源公司清帐小组成员的黄虎,因涉嫌挪用资金罪,日前,经凤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该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09年10月30日,安徽省淮南能源公司清帐小组成员,负责清收公司的欠款,深得领导赏识。同年11月21日,黄虎到客户安徽省潘集诚信公司向其经理收取货款30000元人民币,存有侥幸心理的黄虎非旦没有把收取的货款交到公司的财务部门,却用来偿还个人的债务,该公司多次向其催要收取的货款。
2010年3月18日,该公司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向凤台县公安局报案。同年5月26日,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该县公安局刑事拘留,6月1日被凤台县公安局取保候审。6月2日黄虎退还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黄虎在担任安徽省淮南能源公司清帐小组工作人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挪用本单位资金人民币30000元供个人使用,且超过三个月,其行为构成了挪用资金罪。鉴于黄虎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退赔全部赃款,故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