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达开高中校长借采办设备受贿23万元获刑5年
贵港达开高中校长借采办设备受贿23万元获刑5年
中国法院网讯 11月14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对贵港市达开高中原校长吴才宽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吴才宽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没收其赃款二十三万元,上缴国库。
吴才宽,男,1963年5月16日出生,汉族,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研究生文化,捕前系原政协贵港市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原任贵港市达开高中校长,2008年至2011年,吴才宽担任贵港市达开高中校长期间,在采购鄢某以北海某经贸有限公司名义供应该校学生宿舍楼空气源热泵中央热水系统中,及毛某以南宁市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名义供应多媒体教室设备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分别收受供应商鄢某、毛某送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30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具体如下:2009年春节前的一天,吴才宽在贵港市金港大道凯悦宾馆收受了鄢某送的好处费人民币7万元。2011年5月份的一天,吴才宽在贵港市金港大道福来登酒店收受了鄢某送的好处费人民币10万元。2010年春节期间,吴才宽通过帐号为456401100271427的中国农业银行帐户分别于2010年2月13日、2010年3月2日、2010年3月10日收受了毛某三次通过(帐号6228480830433337219)网络银行转帐过来的人民币3万元、2万元、1万元,三次共计6万元。
2011年7月6日,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将吴才宽带回单位询问,并于同日以其涉嫌受贿立案侦查,吴才宽在讯问过程中如实交代其上述受贿的行为,其所交待的犯罪事实是贵港市人民检察院之前尚未掌握的线索。案发后,吴才宽的家属代其退出赃款人民币23万元。
港北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才宽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鄢某、毛某二人送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受贿罪,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吴才宽到案后如实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其受贿人民币23万元的犯罪事实,以自首论,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吴才宽到案后,积极退出全部赃款人民币23万元,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吴才宽表示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