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召开全市机关作风建设推进大会


5月13日下午,市委召开全市机关作风建设推进大会,动员全市上下特别是各机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按照省委对作风建设的最新部署要求,树立良好精神状态,以良好作风形象服务发展,取信于民。市委书记朱克江在会上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魏国强主持会议。李驰、陈正邦、戴元湖、丁宇、宋修明、庄兆林、陈红红、潘道津、周德祥等市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德民通报机关作风建设情况。
朱克江指出,机关作风是党风政风的重要体现,是事关发展稳定大局的关键因素,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前提。当前盐城发展正处于新的起点上,新任务、新使命需要有新面貌、新作风。全市各级领导以及广大机关干部要深刻领会中央抓作风建设的政治决断和坚强决心,以高度政治自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度自觉,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培育过硬作风,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期盼,推动全市切实形成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
朱克江强调,各级机关承担着作决策、定政策、抓落实的重要职责,在全局工作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要以更加鲜明导向引领机关作风建设,按照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要求,牢固确立大局意识,坚定不移自觉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各项方针政策要求,切实围绕市委确定的中心工作部署,强化执行力,增强纪律性,加强团结协作,同德同心同行,形成全市一盘棋、合力而奋斗的生动局面。大力弘扬进取精神,牢固确立不进则退、停滞则衰、倒退则亡意识,增强“输不起”的危机感、“等不及”的紧迫感和“坐不住”的责任感,把心思放在工作上,精力放在做事上,智慧用在发展上,能力用到贡献上,争创一流发展业绩。自觉践行为民宗旨,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着力解决帮群众致富、替群众解难、做群众工作等突出问题,使党心民心更聚合、党的执政基础更稳固。始终大兴务实之风,以“钉钉子”的精神,甩开膀子、满怀激情去干,充满智慧、科学高效去干,以求真务实、狠抓落实之功夯实发展之基。着力强化高效服务,大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彰显工作成效,切实提升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永远保持清廉本色,增强党性观念和自律意识,坚守“底线”,廉洁从政,艰苦奋斗,真正做到知畏止行、知足常乐、知德守正。
朱克江指出,作风建设下面看上面,基层看机关,群众看干部。要以领导率先垂范带动机关作风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改作风,坚持自我约束、自我规范,以身作则、作好示范,形成上行下效的正能量。要带头抓作风,强化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形成真抓敢管的好风气。全市各级机关和广大机关干部要按照“工作讲大局、服务讲主动、办事讲效率、努力讲成效、在岗讲尽职”的要求,认真查找不足,自觉对照整改。要坚持一以贯之、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决不搞一阵风,以过硬手段措施保障机关作风建设。要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各级机关党组织要当好改进作风的组织者、推动者,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要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重要资源配置决策、行政问责、干部轮岗交流等各项制度,以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规范化。要注重教育引导,完善教育形式和教育机制,全面加强教育培训,培树正面典型,夯实思想基础。要强化社会监督,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检查监督,开展专项治理,以作风建设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敞开大门抓作风,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进一步开展万人评议机关活动,自觉接受舆论监督,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群众监督下行使,以新的姿态、新的面貌、新的风气,共同为实现盐城科学发展新跨越贡献力量。
魏国强就贯彻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他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确保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对照新的目标要求,找准薄弱环节,细化工作举措,以优良的作风抓好各项工作,努力实现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更大力度带动和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使机关作风建设赢得最广泛、最可靠、最有力的支持。
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向沉疴亮剑》作风建设专题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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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重申“十项规定”
昨天下午,全市机关作风建设推进大会重申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纪律的有关规定,要求各有关单位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一律严肃处理;凡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处理。据了解,市委重申的“十项规定”为:
一律不得借公务之便接受吃请,索要、收受任何钱物和有价证券。
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或拒绝办理基层申请事项。
一律不得未经规范程序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出台重大决策和政策等事项。
一律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工作业绩。
一律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或在办公场所从事与公务无关的事项。
一律不得在上班时间从事任何形式的个人娱乐活动。
一律不得借外出开会、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
一律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送礼,工作日中午不饮酒。
一律不得公车私用、违规配车、擅自驾驶公车。
一律不得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反规定参加非亲属婚丧喜庆活动。
(盐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