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财政局建立内控制度强化财务监管
东台市财政局建立了内部财务控制制度、财务公开制度、重点支出管理制度、帐户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五项制度,并明确了检查监督与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重点加大了对各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规定各单位近期组织财务自查自纠后,要向监察、财政部门作出书面责任承诺。明确规定各单位纪监组织全程参与财务监管,可随时调阅单位的帐册凭证,对单位执行五项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监察、财政等部门将定期组织检查,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和公开曝光,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东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