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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四项措施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

大丰市四项措施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迅速成立了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不同的阶段要求,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方案,部署具体工作,重申责任。全市各镇、各部门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细化治理工作措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长期利用广播,报纸,电台等新闻渠道宣传政策,介绍工作进展及成效,并公布举报电话。在《财政监督》杂志、大丰市政府网站、《大丰日报》等多家媒体发布了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的相关信息,开展公务用车治理有奖知识问答,动员群众广泛参与。三是强化督查抽查。在今年的重点检查阶段,对全市75家党政机关的552辆公务用车数据进行复核,对照盐城市车管所提供的数据信息,逐车审核,对车辆信息不全、有误的进行补充和改正。通过实地考察,从被查单位的基本情况、部门职责、行业特点、人员编制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审核车辆数据,查看车辆使用情况。四是推进长效管理。认真分析人员编制与车辆编制的关系,印发了《大丰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编制和配备标准,对使用管理提出严格要求。抓好重要时段督查,党风室、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和优化办工作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在节日期间正常上路督查,将检查到的公车私用情况通知到单位主要领导,并在一周内反馈处理情况。(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