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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四明镇“四制”办信访

射阳县四明镇“四制”办信访
 
    射阳县四明镇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从制度建设入手,采取各项切实有效措施不断创新、完善信访工作制度。
    今年以来,该镇新建四项信访工作制度。一是信访工作点评制度。参照经济工作的点评形式,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信访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点评,对各单位上访情况、主要信访问题和交办批示件落实情况进行点评,批评差的,表扬好的,对发生越级上访和集体访的情况排位次,挂旗子。二是镇班子领导包案制度。班子领导在信访接待日和工作中接待处理的信访问题一包到底,建立“谁批示、谁督办”的督查机制。三是责任追究制度。该镇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群体性上访和其他重大不良影响的责任人,根据有关规定,一律予以责任追究并通报全镇。四是信访保证金制度。年初各村(居)单位都向镇党委政府交纳一定数量的信访保证金,分阶段根据信访发生量进行严格的考核奖惩。(严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