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纪委出台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巡查工作实施办法
盐都区纪委出台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巡查工作实施办法
近日,盐都区纪委出台了《盐都区反腐倡廉执行巡查工作实施办法》,旨在进一步健全盐都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制度意识,自觉遵守制度,维护制度权威,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严格执行。
该办法明确了制度执行巡查的对象和内容,规范了巡查工作制度,严明了巡查工作纪律。盐都区纪委将从承担惩防体系建设重点任务的相关部门抽调力量组成巡查小组,由区纪委、监察局同志任组长,在接受巡视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配合巡查工作开展。巡查小组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不定期的对确定单位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巡查。同时,该区规范巡查工作流程,从部门自查、上门检查、汇总反馈、问题整改四个环节将巡查工作做实做细,最后巡查组根据巡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形成专项汇报,并成为接受巡视单位班子年度考核、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奖评选的重要依据。2011年该区确定了16家重点巡查单位,巡查涉及的18项主要法规制度。(盐都区纪委第六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