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强化四项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盐都区强化四项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完善配套制度。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制定下发了《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区领导和有关单位责任分解意见》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对照岗位职责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健全完善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情况报告制度、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廉政档案制度等系列制度,并将落实责任制工作向各村居和基层站所延伸,实现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各级党政组织全覆盖,有效保障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严格检查考核。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贯彻落实,一同检查考核。在季度巡查、半年检查的基础上,年终区委、区政府领导亲自带队,分17个检查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访谈、座谈了解、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各级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考核。
三是注重原因剖析。各检查组对检查考核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类、汇总并提出建议,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区廉政办,区廉政办对其中具有倾向性、典型性问题及时提交区委常委会分析讨论,深刻剖析原因,完善制度措施,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
四是重抓问题整改。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提出落实整改的意见建议,敦促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对象,并对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组织跟踪督查,做好相应记载,确保整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落实到位。(吴正存 李洪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