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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纪委“三公开”创新阳光信访机制

阜宁县纪委“三公开”创新阳光信访机制

    近年来,阜宁县纪委不断探索解决和处理信访举报问题的新办法、新举措,通过“三公开” 创新阳光信访机制,即公开信访制度、公开办理程序、公开办理结果,进一步增加了信访举报工作的透明度。
  一是公开信访制度,让群众知晓“如何举报”。通过《阜宁报》、电视字幕等载体,向社会公开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举报方式、处理原则、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二是公开信访举报程序,让群众知晓“怎样办理”。将信访举报部门信访登记、摘抄、呈报、办理、批结、回复的工作流程进行公开,并就来访的接待、信件拆阅、呈报、审批、转办及调查处理的等重点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建立信访件查询和查办机关与群众联系制度,把信访问题的处理与信访人和受理人的行为纳入到有效的监督之下。
  三是公开办理结果,让群众知道“来龙去脉”。建立健全了信访听证、办理公示、双向承诺、公开反馈、吸收党员群众参与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等制度,针对不同性质、不同内容、不同类型信访件的处理结果,采取会议公布、文件通报、当面反馈、媒体报道等形式进行公开反馈。(蒋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