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滨海

滨海县纪委着力加强查办案件工作

滨海县纪委着力加强查办案件工作

    近年来,为了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滨海县纪委、监察局对全县查办案件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促进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更好地履行办案职能,加强查办案件工作。今年办案工作的重点是强化自办案件效果,提高乡镇办案质量,促进部门办案数量。
    一是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全面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加大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部门案件的查处力度,努力突破一批大案要案,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是实行查办案件责任制。党委(组)书记是查办案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是查办案件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求党委(组)书记要亲自阅批群众举报信件,部署安排办案工作,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每年必须亲自参与和组织查办1-2个有影响的案件。
    三是积极拓展案源线索。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寻找案件线索,着力解决本地区、本部门影响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制度,对群众所反映举报的信件都要进行了解或初核,确保信访举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