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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纪委“五廉”并举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滨海县纪委“五廉”并举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近年来,滨海县纪委推行“五廉”措施,强势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有力保障新农村建设。
    一是公开诺廉。各镇区领导、包村干部以及村“两委”干部每人均在年初签订廉政承诺书,在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里公开,明确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一岗双责”。
    二是档案记廉。把廉政档案填报登记拓展到村级“两委”组织。要求各镇站所领导和村一级负责人每年年初如实向镇纪委申报个人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个人及家庭遵纪守法等方面内容,扩大监督的覆盖面。
    三是述职促廉。每年要求村级“两委”干部就个人“德、能、勤、绩、廉”在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会上述职,由到会代表根据每名成员述职情况和平时表现进行测评,当场提出质询。测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向群众公布,由群众监督班子和个人整改。
    四是制度保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客体、监督实施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陶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