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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纪委“四措并举” 提升办案能力

滨海县纪委“四措并举” 提升办案能力

    一是明确办案目标。明确了查办案件工作的目标要求、主要措施和责任单位,建立办案责任制、挂牌督办制、案件月报告制等机制,使排查与办案互相配合、互相促进。
    二是整合办案资源。建立联合办案机制,有效整合各方资源,解决力量薄弱问题。该县有效整合执法监察、案件检查、信访等职能部门力量,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副科级以上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查处力度;协调检察、公安、审计机关等责任单位发挥案件查办的职能作用,组织精干力量查处重点案件。
    三是强化办案培训。该县组织多次案件培训工作,提高办案人员的知识水平和办案能力,强化依纪依法办案意识,不断提升该县案件查办质量。
    四是突出办案重点。突出查办顶风违纪违法案件、权钱交易案件、群众反映强烈案件、渎职侵权案件等重点领域案件,用是实实在在的反腐成效取信于民。(徐信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