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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推行“三不”机制对重点项目实施执法监察

    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在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中的协作优势,亭湖推行了“不能犯、不敢犯、不愿犯”的“三不”机制。一是盯环节,建立“不能犯”的监察机制。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专业骨干作用,重点关注对招投标、合同谈判、竣工验收等环节全过程监督,严格落实“谁签字认可、责任谁承担”,扣住“牛鼻子”,保障项目建设的重点环节安全无事故。二是驻项目,建立“不敢犯”的监察机制。抽调纪检监察、审计、财政、住建等专业力量派驻项目,对项目建设期间落实制度、操作流程和技术规程等实施全方位跟踪监察,防范利用职务影响参与、参股、承揽工程、擅自决策等行为发生,为项目建设阳光运行提供条件。三是算细帐,建立“不愿犯”的自觉氛围。公开“风险责任帐”,将发生在身边的现实案例带进项目、带进工地、带进每次例会,细算违法行为应承担有法律责任及给家庭、单位和社会所造成的损害,确立“不愿犯”的自觉性,营造项目建设的廉洁、安全建设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