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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突出“三项主体”狠抓廉政风险防控

    一是突出单位主体。把“三重一大”事项和审批权比较集中的单位作为廉政防控的重点,由纪委划片派人联系,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根据暴露出的问题,逐个帮助分析查找风险盲点,有针对性地提出风险防控的具体要求。二是突出岗位主体。针对领导岗位、关键岗位和其他具有人财物管理职能岗位的防控,制定了《亭湖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规范保留执行的三十三大类12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职权范围单位和工作流程,将责职明确到岗,并予以公布,主动接受公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突出个人主体。把掌握人事权、财务审批权、项目审批权等权力的领导人员作为重点防控,及时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细化选好用好干部、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等方面13项“规定动作”,按照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分类列明,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