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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旺达:将“零腐败”进行到底

  11月底至12月初,卢旺达举行了为期一周的反腐败周活动。在卢旺达首都主要街道、机场、边境,甚至郊区农村的土路旁,都能看见政府制作的反腐败宣传牌。

  只要涉及腐败行为,即使金额再小,都将受到严厉惩罚。在10月份因企图向交警行贿而被捕的近10人中,有些人行贿仅1万卢郎(约合15美元),即使是这样低额的行贿也将面临最少2年刑期。

  为打击腐败,2003年卢旺达规定,公务员或任何其他人如不能证明财产来源的合法性,将被判非法致富罪,面临2至5年的刑期,非法财产将没收充公,同时处以非法财产2至10倍的罚款。曾有一名海关官员通过海关拿到了一批免税地砖用于自家房屋装修,被判入狱1年。

  卢旺达总统保罗·卡加梅自2000年4月上任以来,就实行对腐败的“零容忍”政策。他认为,卢旺达需要一个可以担负重任的、透明的、高效的政府体系,而反腐败是国家实现良政并发展经济的基本保障。

  目前,卢旺达的问责机制日益完善,成立了议会公共账目委员会、审计长办公室等部门,全力合作打击腐败以及对公共资金的滥用。

  2004年,卢旺达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后,政府对腐败的打击更加有力。据了解,卢旺达因腐败案入狱的官员职位高至部长。在一些重要部门,如卢旺达基础设施部的部长几乎每年一换,频繁地更换一把手也是为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经过多年的反腐,卢旺达的腐败案件逐年下降。

  如今,卢旺达政府进一步认识到,不能仅把反腐关注度放在官员身上,这是需要公众参与协作的长期战斗。国家监察员办公室监察员扎伊尔说,政府的反腐运动,包括此次反腐败周的一系列活动,都是为了要增强普通民众的反腐积极性,鼓励他们举报腐败案件。“在过去对一些腐败案件调查的过程中,有时因为没能获得有力证据而无法指控,因此公众是打击腐败中的重要角色。”负责防止腐败和其他相关事项的调查员珍妮·保利娜·盖西恩巴说,“要进一步让所有卢旺达公民了解生活在一个零腐败社会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