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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出拳正风肃纪 着力凝聚“正能量”

近日,建湖县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纪律规定,相继出台一系列措施,规范党政机关干部行为,提振机关部门“精气神”,凝聚为民务实清廉的“正能量”。

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案件线索排查制度》,对不同来源所有反映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案件线索,确定专人负责集中归口管理。制定出台了《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暂行规定》,明确报备审批程序和操作实施办法,要求各级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构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相关镇区、街道和部门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县委出台了《关于规范党政主要领导权力运行的办法(试行)》,推行各镇区、街道、县直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资产购置、工程项目和行政审批工作。全县各镇区、街道、部门按照县委要求,迅速对班子成员进行分工调整,分别由单位副职分管相关工作,主要领导统筹管理,加强监督和指导,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加大明察暗访检查力度。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联合政法、组织、人社、督查等部门,组成5个专项督查小组和3个暗访组,就干部作风问题整改情况,在全县各镇区、街道和县级部门巡回督查,并根据各单位主题活动整体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遗留问题,适时进行指导和回访,有力推进了全县主题活动的整体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