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案例选登

玩忽职守 4人监管毒豆芽不力被诉

        身为工商执法人员,张某等四人对巡查中发现的毒豆芽制售者仅处以罚款,并未依法取缔,致使毒豆芽继续生产销售。河北省阳原县人民检察院近日办理一起生产销售毒豆芽案件,并对相关渎职人员以玩忽职守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08年起,王某夫妇在制作绿豆芽过程中非法添加无根素、防腐剂等有毒物质,并运往市场销售。2011年6月,阳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执法人员张某、李某、王某某在巡查中发现,王某夫妇未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擅自加工绿豆芽,经副局长孙某同意,对其处以罚款3000元,但未依法取缔,也未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日常检查,致使王某夫妻继续非法生产销售,直至2013年8月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侦查。近日,阳原县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张某、李某、王某某、孙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