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四个一”深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一是出台一份规范性文件。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明确整治范围,严明纪律约束,严禁党员干部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二是签订一份责任书。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名义与各地各部门及7个相关职能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党组织负责人在整治工作中所承担的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抓好责任落实。三是签署一份承诺书。组织全区600余名科级干部签订《承诺书》,要求承诺坚决做到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承诺书》统一交由区纪委备案。四是组织一次联合督查。在各地各相关部门再摸底、再排查的基础上,区纪委、监察局联合公安、民政、住建、工商、宗教等职能部门,开展一次专项联合督查,对全区159个名称中含有会所的经营场所进行排查,对水利、住建、交运、大洋湾、林场等部门进行重点督查,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