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纪委实行“四式”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一是实行“拉网式”排查,确保矛盾纠纷问题得到全面清理。动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排查上报在手的每一件矛盾纠纷问题和信访隐患问题,进一步放大入口,把信访举报问题登记到位,把矛盾纠纷问题排查到位,按镇(区)建好“花名册”,争取做到一件不少,一个不漏,为化解和稳控工作打好基础。二是实行“契约式”调查,确保涉纪类信访问题得到从严惩处。对到中省市纪委登记的越级上访问题和县纪委受理的涉纪类信访问题,有一查一,限期结案。重点对准在过去的疑而未查、查而未结、结而不服的信访问题,加大查处力度,还原事实真相。必要时我们还会视情让反映人确定调查人员或实行异地办理,并主动邀请反映人参与调查,向其承诺查处时限,如果不满意就再查再反馈,直到群众满意为止。三是实行“告诫式”交办,确保信访责任追究制得到有效落实。对统计出来的信访问题,逐件发放“责任追究提醒卡”,告诫提醒承办单位要重视、化解、稳控到位。对因失渎职造成的重大信访问题坚持从严从重从快追查问责。将把“丑话”说在前面,用严格的责任追究制为信访稳定工作保驾护航。四是实行“菜单式”治理,确保反映村(居)干部的信访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县纪委针对工作中查找发现的各类信访突出问题,牵头县检察院、县委农办、县财政局等部门分阶段、分类别进行“菜单式”治理,着力从源头上控减村(居)干部的信访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