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纪委“四个突出”确保纪律审查“力度不减
今年来,阜宁县纪委牢牢把握“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纪律审查要求,突出重点从四个方向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一是突出自办案件。纪监条线自办案件既是纪律审查的基本要求,也是检验办案能力、查案成效的具体体现。今年一季度阜宁纪委自办案件20件,比去年同比上升81.8%。办案重点明确,案件质过硬,严肃查办了党员领导干部贪污财政拨款、侵吞国有资产案件;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违反公序良俗、生活纪律案件。
二是突出镇区案件。当前,虽然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但有些基层干部特别是部分镇区党员干部自以为“天高皇帝远”,仍然没有收敛收手,一些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干群关系。今年一季度,阜宁纪委查处镇区党员干部案件35件,着力查处了基层干部在农村“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问题。
三是突出部门案件。今年一季度阜宁纪委查处部门案件4件,查处一起副科职干部违规领取双份津贴福利的案件和一名职教中心老师借请病假的缘由去外地任职的案件。纪检监察人员扩大初核和查处范围,注重用联系的观点去发现线索,积极取证,迅速成案。
四要突出违反“十个严禁”的案件。今年县纪委下发了《阜宁县深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十个严禁”》,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也是今年基层查案的重点。今年一季度阜宁纪委共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十个严禁”的案件28件,涉及到村干部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违规用车、违规饮酒;参与赌博、情趣低俗等问题。查处了身边的“小苍蝇”,让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反腐败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