迂回突破违规宴
前不久,重庆市南川区纪委监察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某单位干部朱某在城区一酒店为80岁父亲违规操办宴席。
我们几位调查人员装作“客人”前去打探,用暗访设备锁定证据,然后回到酒店外的车里。
宴席结束后,我们出示证件、亮明身份,提取礼金簿等物证,请朱某和参加宴席的几位公职人员到区纪委接受调查。
我先同朱某谈,他拒不承认,一口咬定说:“宴席是做生意的二哥主持操办,我没有邀请客人。”
调查组组长把我叫到外面指示我:“正面不好取证,可先取旁证,迂回进攻突破。”
于是,我改为同参加宴席的公职人员李某谈话,希望取得证据。
“请你讲讲参加宴席的情况吧。”我开门见山地说。
“是我自己去的,朱某没有主动邀请我,其他情况一概不知。”李某的话让我意识到,直截了当地问可能问不出我们需要的内容,我决定再“拐个弯”,“请问你们单位学习最近出台的‘限宴令’相关规定没有?”
“单位领导相当重视,专门组织学习《加强公职人员操办宴席管理规定》等,大会小会都要强调。”李某回答十分干脆。
“公职人员允许操办的宴席有哪几类?”我顺势问道。
“包括本人及子女结婚、直系亲属去世、70岁及其以上整旬寿宴三类。”李某对答如流。
我把话题拉回来,“今天朱某办宴席是否合规呢?”
“合规呀,他父亲满80岁,可以办。”李某回答。
我借机夸赞:“看来你是个‘政策通’,估计中午摆了多少席桌?”李某笑而不答。
“‘限宴令’规定经审批符合操办宴席条件者,不能以同一事由重复操办,所设宴席不得操过20桌,时间限制在1天以内。朱某家操办宴席桌数超标吧?”我拿出相关规定说,“办宴席还要求不准动用公车、公物、公款操办,不准借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名义请客,不准以任何方式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
我看李某依然没有正面回答的意思,就进一步问:“你家每个月大概要参加几次宴席?每次送多少礼金?”
“以前平均5次,现在2次,200元起底,关系好的300到1000元。”说起这些,李某直摇头:“有些二婚、搬家、50岁等都在暗地里摆酒,人情支出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呀。”
“那怎样才能刹住大操大办歪风?”我借机问。
“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管理,同时指导乡镇(街道)引导村(社区)建立村规民约,端正社会风气……”李某越说越激动。
“建议很好。”我又引回谈话主题,“既然你对大操大办有切肤之痛,却又身不由己参与其中,无疑助长了这种歪风,现在我们刹歪风,你明明知情却不如实说明情况,是不是说不过去呀?”
李某脸红了,他终于道出事情原委:朱某事先发了邀请短信,单位的几位同事让李某替他们各带了200元礼金。李某把名字写在纸上,连同礼金拿给了记账的人。
后来查明,朱某违规操办宴席60桌,邀请管理服务对象31人参加,违规收受礼金6000元。朱某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责令退还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等处理。
经过此次监督执纪,我认识到,审查谈话需要有变通思想,当硬碰硬的正面进攻不行时,要改变策略,实行迂回进攻,从对方防备意识不强的话题说起,再巧妙进行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而引导对方说出实情,以此打开突破口。
(作者夏武单位:重庆市南川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