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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司法局落实“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及《响水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局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应承担的责任,5月10日下午,该局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会上,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刘海峰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市委书记朱克江在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盐城分会场的讲话提纲,传达了该局2016年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思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2016年度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红卫与各分管领导、各分管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响水县司法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追究等都一一进行明确,实行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一岗双责”。(单一  童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