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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杰:学习贯彻党内两项法规 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学习贯彻党内两项法规  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中共滨海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李 杰

   新修订的党内两项法规,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一座“里程碑”。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作为维护纪律的专门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学在前列、干在实处,狠抓执行、见诸行动,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新滨海、发展上台阶”提供强力支撑。
   在学习领会上,要突出学思践悟、学以致用
   两项法规为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指明了为人做事、修身立德的努力方向,纪检干部必须强化“正人先正己”意识,发挥模范和表率作用,先学先行,学深学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是以学促信。县纪委常委会、中心学习组坚持带头学,班子成员走在学习的前列,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入脑入心,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把学习两项法规与学习贯彻党章,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三严三实”教育实践、“三转”紧密结合起来,在融会贯通中把握精髓要义。通过学习,切实增强“三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忠诚本色。二是以学促用。光学不练不行。这次《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幅度非常大,从违纪的类型、内容,到处分的依据、后果,有加法,也有减法。减掉的大都是与法律重合的部分,增加的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内容,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近年来管党治党的实践成果,还有原《准则》中的“52个不准”,等等。这些增加的内容,对一般党员干部来说,是更严格的行为规范,但是,对纪检监察组织来说,却意味着工作内容、方式、程序,特别是工作方向和重点的转变。纪检干部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新形势新任务条件下履职能力和水平,促进纪检监察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以学促转。新《条例》的最大变化和特点是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特别是删除了原《条例》分则中的贪污贿赂条款,在新《条例》总则中对涉嫌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纪律处分统一做出规定,释放和强调了把纪律“红线”划在了法律前面的明显信号。纪检干部作为两项法规的执行者,必须积极主动适应这一变化,体现执纪特色,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进一步深化“三转”, 从纪律的维度思考问题,按纪律的要求处理问题,用纪律的方式开展工作,既见“树木”又见“森林”,真正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在贯彻执行上,要突出依规治党、从严执纪
   党规党纪的效力在于执行。纪检干部要强化主人翁意识,拿起两项法规的武器和装备,高举纪律戒尺,切实把纪律规矩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树起来,不断提高管党治党制度化水平。一是着眼管全面,体现治党规律。全面从严治党,就要管全党治全党。不管是党员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不管是个人还是组织,都是管党治党对象,都必须接受纪律约束。从我们滨海近年来执纪监督、纪律审查、专项巡查评议情况来看,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和党组织都可能违纪违规,没有天然免疫力。贯彻执行两项法规,就要把全面从严覆盖到全体党员,确保对象无遗漏、责任无缝隙、监督无盲区、执纪无空当。二是回归原教旨,体现“四种形态”。 “四种形态”包含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思想,要求我们回归党章、回归纪律教旨,是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今年来,在我们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中,给予党纪处分159人,其中轻处分76人,占总数的47.8%,移送司法机关6人,占总数的3.8%,充分彰显了“四种形态”规律的科学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扣“六大纪律”,熟练运用纪言纪语,切实把党纪这把尺子用到线索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各个环节,做到纪严于法、挺纪在前,让顶风违纪者长记性,让心存侥幸者收住手,形成党内监督的强大威慑。三是强化严问责,体现纪律特色。责任追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话说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把两项党内法规与落实“两个责任”清单结合起来,对贯彻落实不力、管党治党不严的严肃追责,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
   在责任担当上,要突出凝聚合力、齐抓共管
   反思近年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出现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责任落实不力、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存在真空地带所导致的。贯彻执行两项党内法规,必须党委主抓、纪委协调、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一是强化主责主抓。落实两项党内法规,首先是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要求。只有党委把主体责任担起来,才能最大程度调动各方面力量和资源,齐心协力把两项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好。要强化担当精神,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拉下脸来批评人,狠下心去处理人,真正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要加大压力传导力度,对发现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二是狠抓监督执纪。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把贯彻落实两项党内法规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纳入“两个责任”落实、作风建设、专项巡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着力解决党规党纪执行不力、管党治党不严等问题。要把日常管理与随机抽查、重点督查相结合,健全和完善抓落实、重检查、严考评、促整改的机制保障,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准则》《条例》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三是突出强基固本。全面贯彻执行党内两项法规,要求我们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机关管理和队伍建设配套机制制度,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选好人用好人,在机关努力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