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自己人”,身正方能律人
山西省纪委从严执纪,严抓自身队伍管理监督,以“铁腕”清理系统内的“害群之马”,2015年,全省共处理纪检监察干部596人,其中,立案审查违纪案件204件;处分党员干部212人。2016年1月19日《新华网》
执纪者必先守纪。纪检监察系统的人员作为反腐败工作的主力军,不仅要冲锋陷阵,开展好各项工作,更要以身作则,有着过硬的素质。试想一下,如果连监督别人的人都腐败了,还怎么去监督别人?纪委监察干部不能做“干净的人”,纪检部门不是片“纯净的土地”,那又谈何去治理腐败角落,惩戒那些徇私枉法、贪污腐败之人呢?
但当前,有个别纪检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不仅没有履行好自身职责,还滋生“特权心理”,狂妄地认为从来都是查别人,哪轮到别人查自己,就算查也不怕,导致滑向腐化堕落的深渊而不能自拔。还有的甚至以案谋私,在案件查办或审理过程中,违反相关工作和保密纪律要求,泄风漏气,沦为贪腐人员的“马前卒”、“保护伞”,严重影响反腐倡廉工作,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如江西省上饶市纪委纪监一室原主任黄东巨,曾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先进个人、被誉为“腐败分子的克星”,却被查出吸毒嫖娼,包养情妇,还利用职务之便先后34次收受贿赂。
“己不正,焉能正人?”王岐山同志表示,“要用铁的纪律打造全党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严查“自己人”,表明中央的反腐决心。不管是什么人,也不管他是不是“纪委的人”,只要敢于以身试法,在铁的党纪面前人人平等,是不讲人情,不留情面的,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在“打老虎”“拍苍蝇”的同时,严查自己人的腐败,以实际行动“权力自洁”“正家风”。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违纪干部3400多人,中央纪委机关查处处置14人。”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也强调,各级纪委要解决好“灯下黑”问题,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查处“灯下黑”,剑指“内部人”,是助推反腐工作的有力武器。“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当前打“老虎”拍“苍蝇”向纵深推进的背景下,首先要“正人先正己”。要想真正地管好腐败干部,纪委监察干部务必身先士卒,一马当先做好自身建设,抓好内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用壮士断腕的勇气和气势切除身上的毒瘤,用敢于“亮剑”的精神严查纪检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用“零容忍”的态度解决内部“灯下黑”问题,不断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才能切实承担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