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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进中:架起党纪高压线 养成严实好作风



架起党纪高压线 养成严实好作风
盐城市工商局纪检组组长  吴进中

   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大新“党规”,不难发现,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坚持正面倡导,突出尚德,树立了高标准;条例严把纪律主线,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六大纪律,列出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最底线。准则和条例一个高立标准、一个划出底线,“立德”、“立规”并举,自律他律结合,恰如一套组合拳,共同构筑起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固防线。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必须带头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继续聚焦主业,守土尽责,把纪律挺在前面,维护纪律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以学为基,全面掌握党规新内容。新《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要深入领会《准则》和《条例》的颁布是新形势下党面临“四大考验”、“四大风险”时代背景下,以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为原则,充分汲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丰富实践成果的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创新,体现了党内监督制度体系建设的与时俱进,横下心来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的决心。派驻纪检部门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为所在系统党员干部树立标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要求,通过学习提高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做到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以思为要,深刻把握党规新内涵。《条例》和《准则》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是今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有力武器。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熟记《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和“八项要求”,准确理解《条例》中的各类纪律处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和《准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认真查处违反《条例》的行为。要结合自身职责、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认真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积极进行自查自纠。要加强对新党规的思考,牢牢把握新党规的新方向,自觉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主动将新党规、党纪牢记心中。
   以践为主,扎实履行党规新要求。纪检干部手握《条例》“戒尺”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时,应养成“严”字当头的习惯,突出抓早抓小抓预防,对发现的违纪行为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当头棒喝,“冒头”就打,依据党纪条规严肃处理,一寸不让,持续释放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让违纪行为无处遁形。特别是要围绕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的新要求,转变执纪方式,注重把工作目标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把工作手段从“抓大放小”到“抓早抓小”转变,把处理方式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把工作重点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协助党委抓纪律、管纪律、维护纪律、执行纪律上来。对来信来访、案件查办、工作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涉案未处理的人员,综合运用函询提醒、廉政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方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违反党纪党规但不足以沦为“阶下囚”的党员干部,出重拳、下猛药,当头棒喝,治病救人。对那些纪律处分已达不到惩戒目的的党员干部,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始终坚持惩治腐败“零容忍”态度,重拳出击、决不手软,及时清除党内“毒瘤”,维护“森林”的健康生态。
   以悟为行,严格遵守党规新标准。作为纪检干部,在帮助单位党员干部掌握、把握、履行新党规的同时,要密切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实际,感悟新党规党纪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认识到管就是爱,严管就是大爱。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探索开展对各单位部门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及时提醒纠正单位部门党员干部违反内部规章制度行为,教育党员干部养成规矩意识。让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继承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坚守共产党人理想信念,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做一名守纪律讲规矩的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