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市纪委办公室关于报送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
近期,中、省纪委先后印发《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市委、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请认真落实各项通知要求,并对本地区本部门“两节”期间开展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受理信访举报、案件查处、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等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梳理,总结有效做法,分析存在问题,要注重发现“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针对隐形“四风”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抓好“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有力措施,强化工作落实。通过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等方式,扎实开展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问题,防止图形式、走过场等倾向。
请于2月16日前将督查工作报告与统计表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督查情况统计表》请从“镜鉴信息网”(www.jsycjw.gov.cn)的“本站公告”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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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纪委办公室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