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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市场监管局:“六项措施”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优化为企服务

    阜宁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部门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系统开展的“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近日出台“六项措施”, 进一步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优化为企服务,促进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切实增强为企服务意识。充分认识“切实为企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意义,担负起为企服务“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优化发展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促进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

    二是倡导优质文明服务。按照服务企业“一口清”的要求,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

    三是优化项目审批。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利用大数据推进由“三证合一”转为“五证合一”发放执照,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促进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达到县“审批项目最少、程序最简、办理最快、服务最优”要求。

    四是规范收费行为。所有收费项目都必须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并使用财政票据收取,按照收支两条线及时缴交财政专户。

    五是严格行政处罚。认真落实《阜宁县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项制度》中关于企业生产宁静日制度、检查准入制、处罚报备制(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三大安全例外),使用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杜绝滥用执法权行为。

    六是强化机关作风督查。通过风险点排查、企业走访、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等方式,依法查处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和“吃拿卡要”、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加重企业负担的违法违纪行为,重点查处吃空饷和利用行政窗口指定服务、强制收费(如:打印费等)等行为,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曝光处理当事人,并对顶风违纪、多发易发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行“一案三追究”,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