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党风廉政新闻宣传队伍建设的通知
盐纪宣函〔2017〕 4
号
关于加强全市党风廉政新闻宣传队伍建设
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属驻盐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
为适应党风廉政新闻宣传工作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进一步传递盐城反腐倡廉好声音,为“清风盐城”建设提供坚强的舆论支持,经研究决定,组建全市党风廉政新闻宣传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队伍设置。市直和省属驻盐各单位分别确定一名同志为党风廉政通讯报道员; 推荐一名同志作为特约评论员人选。各县(市、区)推荐两名同志作为特约评论员人选。
2、基本要求。拟报人员必须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风廉政新闻宣传工作,具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文字功底。党风廉政通讯报道员须曾有稿件被盐城市级以上媒体(含市级行业媒体)采用。党风廉政特约评论员须有省级以上媒体用稿(含省级行业媒体)。
3、报送时间。请市直和省属驻盐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根据要求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并于3月15日前报送至市纪委宣传部。联系人:李巍巍,电话:86661724、88191724,电子邮箱:ycjwxjs@126.com。
4、其他事项。对于市党风廉政通讯报道员和特约评论员的文章将优先在市级媒体采用,并将优秀作品向中省媒体推荐。根据《关于建立全市党风廉政新闻宣传用稿情况通报制度的通知》(盐纪办发〔2016〕22号),将对一季度各县(市、区)、市直单位新闻用稿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各地、各单位须于3月28日前按照文件要求将一季度刊播的稿件(电子档)及统计明细表报市纪委宣传部。对用稿情况较差的,将对相关负责人约谈提醒。
各县(市、区)纪委可参照组建本地党风廉政新闻宣传队伍,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在全市形成整体合力,推动我市党风廉政新闻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
1、《盐城市党风廉政通讯报道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2、《盐城市党风廉政特约评论员推荐表》
中共盐城市纪委宣传部
2017年3月8日
附件1:
盐城市党风廉政通讯报道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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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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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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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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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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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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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以上报刊杂志用稿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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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 单位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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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宣传部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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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报人员联系 方 式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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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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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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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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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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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盐城市党风廉政特约评论员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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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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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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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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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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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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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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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以上报刊杂志用稿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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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单 位 意 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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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宣传部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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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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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报人员联系 方 式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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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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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 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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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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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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