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运用“大数据”助力查处“微腐败”
响水:运用“大数据”助力查处“微腐败”
孙兆东 潘金保
“响水县张集中心社区农经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王广洲,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近日,江苏省响水县纪委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条执纪审查消息,引起全县党员干部广泛关注。这是自去年底以来,该县综合运用“大数据”平台连续查处的第三起乡镇农经部门负责人冒用他人名义骗取设施农业保险费问的典型案例。
2016年以来,该县纪委以创新思路开展执纪审查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平台,挖掘、排摸成案线索121件,其中大要案件线索5件,经济类案件线索24件。“大数据”成为该县案件线索挖掘工作的重要抓手,有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基层延伸。
监督执纪的“信息员”
“案件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就是案件线索的经营和办案安全的监管,要做好线索和办案安全管理,离不开信息,更离不开各类数据的支撑,数据、信息、分析、评估是做好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根本。”县纪委分管执纪审查工作的常委徐海林介绍道。
该县纪委牵头组织部、人社局、卫计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单位,共分类建立了7个“大数据”案件监督管理大平台,分别是:建立医保数据,构建安全风险评估平台;建立党员数据,构建党员干部信息平台;建立执法数据,构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数据,构建社会人员信息平台;建立司法数据,构建拘留、涉刑人员信息平台;建立财政资金数据,构建财政资金监督平台;建立工程招投标数据,构建招投标、政府采购信息平台。
建立“大数据”, 重点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以往资源难共享、信息不准确、查询较麻烦、监管存盲区、评估没抓手的局面。通过对党员干部“大信息”进行定点、定量、定向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解决,把“四种形态”寓于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之中,把办案安全落实到一般性的纪律审查工作之中,充分发挥“大数据”在县一级案件监督管理室排摸、挖掘案件线索的职能作用。说起“大数据”管理,县纪委案管室负责人如数家珍。
“以前查询人口信息,需到公安机关;查询党员身份信息,需到组织部门等等,即浪费时间,又不利于保密。建立了‘大数据’,就可以打造‘一站式’数据查询、监管平台,实现由经验判断向数据决策转变,由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由部门监督向全面监督转变。”参与“大数据”建设的县公安局纪检组长张忠凯颇有心得。
违纪问题的“电子眼”
该县地税局中层干部张某,因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日,张某向公安机关隐瞒了其单位工作人员和党员身份,办案人员通过比对公安机关执法信息与党员信息“大数据”,核准了张某真实身份,最终县地税局党组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现任职务。
该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通过对公安、国土、商务、水务、市场监督管理、卫计委等部门执法信息的“大数据”进行关联分析、排查、筛选、比对,发现和查处了75件普通党员赌博、吸毒、酒驾等治安案件,35件基层党员违法用地建设、销售假种子假农药、违法行医等案件,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普通党员中产生很大震动,为“四种形态”在基层落地生根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解决基层党员干部的“微腐败”问题,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维护好整片“森林”,是纪律审查部门思考的重要课题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运用“大数据”进行排查、筛选、分析,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抓早抓小,挺纪在前,为全面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供“数据”支撑和保证。在去年12月底,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谢伟在全县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上,对运用好监督执纪“大数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重大案件的“突破口”
“大要案件的突破,就是要对案件走向和案情进行不断的分析研判,确定审查方向、寻找突破口。分析研判案情不能靠经验主义或凭空想像,应由各类数据来支撑,通过对大量数据的分析、研判,进行‘精准打击’”县纪委纪检监察一室主任潘晓东说。
近年来,该县通过分析财政资金运行监管平台相关数据,发现农村改厕资金、水稻小麦补贴资金、高效设施农业补贴资金、农村小型水利建设补助资金等涉及到财政补贴资金,存在大量的问题。经过调查,有30多名党员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通过对财政资金关联分析,一举突破了农村改厕工程贪污腐败窝案, 5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中有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去年下半年,“大数据”管理人员在对全县高效设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的分析研判过程中,发现双港镇存在多笔高效设施农业保险理赔的情况,并且理赔款都是通过财政部门一折通平台转到村干部的一折通上,此现象严重不符合实际情况,极有可能存在违纪问题。通过对该镇农经中心负责人杭某的调查,发现杭某冒用村干部名义参加设施农业保险骗取80余万元保险费问题。杭某被采取“两规”措施,开除党籍,现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过一案调查,发现共性问题。该县纪委顺藤摸瓜,全面系统地对全县高效设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进行分析、研判,发现了骗取高效设施农业理赔款问题的腐败串案,有7个镇区农经中心负责人存在该问题,目前该县系列骗取高效设施农业理赔款的问题正在逐步调查之中。
办案安全的“保护神”
“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办案安全是纪律审查的生命线,当事人的的身体健康情况是做好谈话安全重要保证。”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魏永明说。
该县十分重视办案安全工作,把办案安全延伸到一般性的谈话工作之中。对每个被谈话对象,通过医保数据库、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数据库,查询被谈话人报销医药费用情况,来了解当事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而进一步制定详实周到的安全方案,保证谈话安全。
2016年10月份,该县纪委在对南河镇农经中心主任徐某的初核过程中,发现徐某涉嫌骗取高效设施农业保险理赔款近百万元问题,准备对徐某实施“两规”措施。徐某在单位隐瞒了其身患癌症的事实,通过医保查询,发现徐某在2016年年初因患食管癌动过手术报销医药费用的情况。经核实,徐某确实身患癌症,调查组及时采取了防范措施,确保谈话安全。
2016年,该县纪委案件同比增长40.25%,增幅位居全市前列,2017年1—2月份,案件同比增幅50%。“大数据”成为该县案件线索挖掘工作的重要抓手,越来越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