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违纪高官,纪委找到了最佳帮手
缔造了地产商业帝国的明发集团新近发布公告称:董事长黄焕明正在配合福建省纪委调查。
纪委监督的是党员干部,而黄是一名成功商人,为何纪委要请他去“喝茶”呢?
原来,黄上面也有人。有报道显示:已落马的福建省副省长徐钢是他的“领路人”。徐担任泉州市委书记时,推动了一波声势浩大的造城运动。他与数名地产商走得很近,其中一位依靠徐发了大财的地产商,在泉州建起奢华的酒庄,经常邀请徐以及泉州政商界的精英在那聚会。
近期,是落马高官审判季。在官方发布的字数不多的案情通报中,总有这样一句话:接受某某某等人赠送的财物。送钱的人,并非所有人都被公开点名,但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发现,这个被点名的某某某,通常就是落马高官背后的“关键商人”。
几乎每一个像徐钢这样的落马高官背后,都有“关键商人”:要么是“关键商人”被拿下牵出背后官员,要么是官员落马牵出“关键商人”而后又牵出其他官员。不过,“关键商人”的名讳通常在庭审中得以确认。徐钢案还没开庭,就有“关键商人”浮出水面,看来他的问题早已路人皆知。
事实上,高官的受贿哲学是十分“严谨”的,像河北省委原常委景春华那样接受30多人行贿的高官是很少的。在成为高级领导之后,他们会迅速将朋友圈“浓缩”,并用苛刻和挑剔的眼光选择靠谱的“商界伙伴”,以求行事安全。这些“商界伙伴”并非来自全球知名大企业,他们通常只吃定某个领导,领导去哪跟到哪,最终在业界同行们完全没想到的情形下拿到项目。正是由于这样的“商界伙伴”人数很少,才显得尤为关键。只要抓到一个,背后的官员准没跑。
比如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受贿案中,15个单位和个人涉案,承揽工程起家的陈族远一共送了5000万,占了万庆良受贿总额的近一半。万庆良的升迁轨迹从广东蕉岭县、揭阳市再到广州市,施政思路都是大搞城市开发。而开发的项目中,陈族远绝不走空。
又比如仇和案中的刘卫高,在江苏时还是个小商人。但他看准了潜力股仇和。仇和从江苏到云南,刘一路紧跟。仇和仕途台阶越走越高,刘的生意也越做越大,可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随着高官受审的消息不断被披露,一些“关键商人”已经相当出名。薄熙来案中的徐明、令计划案中的楼忠福、刘志军案中丁书苗等人,大家都耳熟能详。徐明还被请上证人席对质,可见坐实薄案,徐明有多关键。
“关键商人”对于官员关键,对于纪检部门也很关键。因为有的“关键商人”野心很大,不满于一时一地的发展,在他们的眼中,官员只是谋利的棋子而已。同时他们的“能耐”也很大,对付一个高官能“攻克”,勾连多个高官一样能被视作“贴己”之人。当过秘书长的赵少麟之子赵晋就颇受其父真传,公关能力超群。杨卫泽案有他,武长顺案有他,王敏案有他,就连周本顺的朋友圈里也有他。而他的地产帝国也正是在天津、济南、南京打开的局面。杨卫泽来南京前,他把南京的项目缩减,杨卫泽来南京后,他又立刻提枪上马,回宁大干一场。抓住他,真是给纪委工作减了负,可谓一举多得。
让河北“政法王”张越2小时到办公室,张不敢迟到。这是“关键商人”郭某某的本事。郭是一个与赵晋类似的“关键商人”,他组织的盘古会,可谓腐蚀高官基地。就连北京交管局长宋建国一案中也能看到郭的身影,宋为郭在办理“京A”车牌上提供了帮助。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被落马高官信任的“关键商人”很少,一般人近不了身,有的“关键商人”就成了横在高官身前一道的“过滤墙”:官员跑官先向他跑,商人跑工程找他转包。时间一长,“关键商人”就发展成为“地下组织部长”和“中介皮包公司老板”。已被判处死刑的黑老大刘汉就是这样一位,很多官员都认为刘有背景,找他要官比找领导管用。对于能给自己带来利益的官员,刘便帮忙升迁;对于挡他财路的干部,就不择手段予以清除。有一次,他在小金县开发旅游项目,县长不同意。结果刘汉留下一句话:“不给我项目,你这个县长就当不了。”果然,县长被调离。
这样的场景,不是“关键商人”真的能够行使人事权,而是官商勾连之后已经形成了腐败利益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商人需要官员手中的权力获得经济利益,而腐败官员需要商人在台前充当“白手套”,方便自己敛财,为自己享乐、升迁提供经济支持。看上去,这是利益交换,实则是政治性腐败,因为在此类腐败背后,人民赋予的权力已经不能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
为什么商人做生意,一定要当红顶商人?为什么官员从政,当了官还要挣钱?看来,是个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