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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纪委强化“再监督” 持续发力纠“四风”

    今年以来,亭湖区纪委积极落实“三转”要求,强化“再监督”职能,在前三季度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3+1”(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管理和津补贴发放)联合督查的基础上,第四季度突出发挥对职能部门的“再监督”作用,将督查重点聚焦到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上面,压紧压实职能部门责任,推动形成纪委监督协调、部门主动履职的工作格局。一是划红线,严明纪律要求。区纪委在重要节假日期间,通过亭湖廉政网、廉政短信平台、“清廉亭湖”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作风建设规定,提前打好“预防针”。多次在《亭湖报》以公告、答记者问等形式就“3+1”相关政策规定事宜解释答疑。同时,多次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在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规定的同时,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二是出实招,开展监督检查。区纪委有针对性的选取区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外事办、文广新(旅)局等4家职能部门,作为“3+1”第四季度专项督查对象,谋划专项督查方案,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听取履职情况介绍、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座谈了解、实地抽查等方式,重点督查各职能部门工作面上监督管理、制度建设、问题处理等履职情况。三是亮利剑,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处置,逐件建立台账,跟踪督办、销号整改。对需要进一步核查的疑似问题线索,由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直接进行调查处理;对履职不到位的情况,通过当面反馈、提醒谈话、明确纪律、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尽职尽责,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