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滨海

滨海县纪委四个强化治“小微腐败”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滨海县纪委案管室负责梳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案件,每周围绕一个领域或一种类别集中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注重细化违纪情节,讲好警示故事,以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发放资料、入户走访等,全面宣讲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强化整治工作。经滨海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成立县纪委集中查处“小微腐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纪委李杰书记担任组长,小组负责集中展开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部署、统筹推进、综合管理等。同时我委组织了开展多密度、高频率的暗访督查,刨除问题,查清责任,解决问题。

    三是强化问题起底。加强统筹联动,健全工作制度。县纪委信访室牵头每周对本委受理的、上级交办的、正风肃纪工作牵头部门转交的、大走访中发现并移交的反映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汇总,逐渐登记交办,对问题线索实行留痕管理,形成详细完备的问题线索专门台账。

    四是强化调查处理。整合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室、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等力量,按照“不放一个问题细节、不漏一个办理环节”的要求,限期调查处理反映问题线索,做到问题查清、责任分清,处理到位、反馈到位。切实强化干部的思想认识,明确任要求,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刘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