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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责督责问责、严纪律明规矩……我市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

“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将活动纳入重要日程,确保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措施扎实、有序推进,以高度政治自觉和历史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近日,我市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会,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在会上强调说。


据了解,我市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决定今年在全市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围绕“履责意识进一步增强、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党风政风进一步改善、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等4项工作目标,开展“明责督责问责”、“抓头雁作示范”、“严纪律明规矩”、“抓基层强基础”4大行动共12项工作举措,找准工作着力点,督促党委履责尽责,推动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开展“明责督责问责”行动

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实施意见明确,要完善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修订完善盐城市县镇村三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建立听取五大党组汇报制度,加强质询评议,开展定向述廉述责和评议工作,倒逼责任落到实处。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问责工作的意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强化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问责,聚焦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履职问责,切实维护政令畅通,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履责尽责。


开展“抓头雁作示范”行动
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

实施意见明确,要严格执行履责记实制度,健全完善日常管理、信息填报、监督考核、问责追究制度机制,推动责任落到实处。要强化党政正职干部监督,深化县(市、区)党政正职“一把手”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市纪委书记定期与县(市、区)党政正职干部谈话制度。积极推广完善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等“三项机制”,加快配套机制建设,让制度从文件变成实践。建立科学指标体系和考评体系,制定实施《鼓励干部干事创业、打造“铁军型”干部队伍的实施意见》,引导干部对标找差。强化典型案例积累,编印容错纠错典型案例汇编,加大宣传力度,为更广范围内运用提供有力支持。


开展“严纪律明规矩”行动
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加大正风反腐力度,围绕打造“清风盐城”品牌,严查各类顶风违纪行为,一刻不歇推进反腐败工作,积极构建贿赂案件双向查处机制,发挥查案治本功能,深入开展“一案一剖析”工作。严格干部教育管理,加快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点建设,完善深化“四巡”学习机制。加强纪律规矩教育,深化领导干部“510”警示教育,立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出台《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大力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开展“抓基层强基础”行动
着力厚植党的执政之基

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全面落实村书记激励考核机制,落实农村党建“六强六过硬”要求,全面推广农村支部“富民七法”,探索实行农村支部“强村十八策”,大力实施远教电商“精准扶贫工程”,实施城市基层党建“五化”提升行动。深化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五大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贪污挪用、征地拆迁等领域突出问题。深化“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小微权力”清单。筑牢基层意识形态阵地,进一步完善《市、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每半年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处置各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