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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走访手记】刘海涛:加强村级财务工作的几点思考

      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给农村发展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为积极服务“三农”,全面了解农民所思所盼所想,2018年盐城市纪委深入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大走访活动,将监督的触角延伸至乡村“最后一公里”。通过走访调研,发现当前农村面临部分基础设施薄弱、干部队伍配置不合理、党群干群关系较为疏远等诸多问题,其中村级财务不规范问题尤为突出,亟需解决。


一、村级财务工作现状


财务工作是村务管理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并与村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加强村级财务工作是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推动村务规范发展的必要途径和有效方法。通过入村入户走访,调查组发现当前村级财务管理中主要存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公开的内容不详实、内控制度不健全、外部监督弱化等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财务人员少、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当前村一级(含居委会,以下统一简称村)干部队伍存在年龄老化、流动性大、稳定性差等问题,干部的职业化程度普遍较低。大部分村会计多是“半路出家”,从未接受过系统的财务基础知识教育,无证上岗现象较为普遍。专业财务人员少,后续学习又未能及时补上,导致村级会计核算水平整体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影响到村级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发展。村会计不能完全胜任自己的工作,与会计电算化核算要求不相适应,与当前新农村建设要求不相适应,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不相适应。检查中发现部分村的财务人员更换后,新继任的会计看不懂前任会计所记的账目;部分村记账时不加区分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认为现金和银行存款反正都是村里账上的钱,两者没必要分得那么清;部分村记账时出现会计分录不全、记账日期前后倒置、账账、账证不一致等低级错误。

2、财务制度不健全、内控机制形同虚设。走访中发现部分村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一些村虽制定了相应的财务制度,且张贴在墙,但实际工作中并未执行;部分村干部科学理财、规范理财的意识不强,村民参与民主理财的体制不健全。受村干部编制和经费等因素限制,目前大部分村的经管员多是会计和出纳一肩挑,导致会计凭证的制单、记账、审核等不相容岗位的从业人员均为同一个人,无法形成必要的内部监督和牵制机制。村级财务预算管理概念模糊,量入为出、以收定支观念淡化,费用收支的计划性差、缺少整体规划。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受工作环境、监督能力及监督意识等因素制约,村民主理财小组开展工作的参与度低、独立性差,民主理财工作弱化、流于形式,未能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少数村书记工作方式简单、作风霸道,个人意志决定整个村级事务,“一言堂”现象依然存在。

3、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记账随意性大。为规范村级财务工作,2005年1月财政部出台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对农村会计核算科目进行了统一设置。由于上述会计核算科目原则性强,且对下设的二级乃至三级科目未作明确规定。在实践中,发现部分村的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出现财务人员随意增设二级和三级科目或仅设置“其他收入”、“其他支出”、“暂存款”等“口袋”科目,导致费用收支归类的核算科目不科学,不同类别的收入和费用支出被归于同一科目下,不能全面反映本村的日常经费运行状况。部分村记账凭证制作不规范问题较为突出,如原始凭证的记账要素不全、会计分录缺失、原始附件不全等。部分村日常费用支出审核环节把关不严,出现审批手续不全或无人审批即予报销、公务接待费支出屡禁不止、村务卡使用率低、入账白条“横飞”等现象。上述这些因素,直接影响了财务数据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个别村的财务数据失真、账目不清,村民意见较大,并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事件。 

4、监督机制不健全、群众参与度低。为加强对村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近年来上级部门大力推行村务公开、使用村务卡结算业务、村会计异地任职等配套措施。同时积极搭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强化村级资产管理。但因种种主观或客观方面的原因,上述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如部分村的村务公开内容不明不透、不细不实,导致群众想监督又监督不了、参与监督又不会监督,到最后是懒得再看。县域镇、村的银行及POS终端结算网点少,商户仍习惯于现金交易、部分村地理位置偏远,加上村干部思想上不够重视等因素,导致村务卡使用率普遍较低。大多数村会计是半工半农,职业化程度较低,导致村会计异地任职这项工作推行起来顾虑较多、困难重重。为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管,该县要求镇经管站对各村账务实现统一代管。由于镇经管部门自身会计核算力量及能力的不足,使得监督仅停留于表面,对每一笔经济业务的实质性审查还缺少有效的手段和方法。


二、加强村级财务工作的建议


1、以人为本,夯实组织基础。乡村振兴战略离不开乡村人才队伍的建设,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先要解决好农村干部队伍问题。县、乡两级政府应从大中院校中择优选拔立志扎根基层的优秀大学生和大力培养农村优秀青年干部,不断优化和充实干部队伍,提高村干部的专业化和职业化程度。针对村级财务工作业务性较强等特点,特别是当前村会计会计电算化核算水平整体偏低的现状,财政和农经部门要加强对村会计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力度。通过组织财经制度、农业政策、会计电算化软件等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着力培养一支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坚持原则的农村会计队伍,切实筑牢预防和监督 “小微贪腐”最前沿防线。

2、建章立制,加强财务管理。为规范村级财务工作,统一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规则,2011年财政部联合农业部重新制定了《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各村应当严格执行上述两项制度,认真落实省、市配套出台的新政策和新规定,并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村级财务工作有章可循。通过完善村务卡管理制度,积极推广村务卡的使用范围,减少日常现金支出。严格审批手续,加强对费用支出环节的监督,杜绝“白条”入账现象。加强村级财务预算管理,促进村级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和计划性。完善村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增强村务用工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建立专项资金核算制度,确保“一事一议”、土地流转补偿金、环境整治、康居工程等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平台建设,在全面摸清家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产权,实现资产动态化管理,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3、积极探索,构建内控机制。县、镇两级政府部门要加强教育宣传力度,激发村民参与村务管理和监督的热情,增加参政意识。通过立法,全面赋予和依法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好村组集体和全体社员的合法利益。积极探索村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丰富公开的内容。通过细化财务公开子科目,并附相应的解释和说明,确保公开的信息简明扼要和通俗易懂。充分挖掘现代信息网络功能,运用广播、手机短信及微信等服务平台,实现村务信息公开到组到户到人。创新村级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全面推广村会计异地任职;同时,积极探索村会计委派、第三方代账等制度,努力为财务人员营造便于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工作环境。

4、齐抓共管,加强外部监督。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针对当前同体监督难、质效低的现状,县、镇两级政府的农经、财政、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切实加强对村级人事、财务等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其中农经部门要加大对村财务工作的业务指导,统一农村会计核算科目和核算方法,促进村级财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同时,要完善现有的村居财务镇代管模式,积极探索村级财务集中核算制度。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各项财政资金的跟踪监督,并将监督的关口前移,即由目前的事后监督改为事前和事中监督。定期开展村财务工作专项审计工作,及时发现和堵塞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切实将“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实现外部监督与村居自治的有效结合。

解决农村问题离不开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和措施,但关键还在于人的思想观念的转变。如果人人还死守着“自家一亩三分地”,农村的现状就不会得到根本的转变。解决“三农”问题非一朝一夕,必须先从优化村干部队伍、规范村务和财务管理、理清村集体资产资源等基础工作入手,逐步推进“三农”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  刘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