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阜宁

阜宁县纪委监委开展2018年度精品案件评审活动

为进一步推动案件办理质量提升,近日,阜宁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2018年度精品案件评审活动,阜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倪一华出席活动并讲话,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特约监察员代表参加活动。

经过自主报名和层层筛选,来自全县有关镇区、部门、委机关和派驻部门的20位同志代表案件主办团队对办理的20个案件一一进行了展示,从多个角度展现了各自查办案件的特色和法纪效果,经过各位领导和专家的评审,10件案件被评为精品案件,10件案件被评为优质案件。

倪一华指出,近年来,阜宁县纪委监委按照中省市纪委全会部署,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持续保持查案高压态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开展精品案件评审活动,一方面是为了开展学习交流,树立样板,推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互相借鉴,形成示范,更重要的是为了引导大家树立质量意识、精品意识,着力提升审查调查工作水平,实现量质并举,彰显社会效应。

倪一华强调,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我们要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建成“强富美高”新时代江淮乐地提供更加坚强的保障。

始终树立质量意识。要注重案件质量,提升案件品质。拓宽查案渠道,围绕中心,点面结合,创新查案方式方法。加大力度重点查处“三大攻坚战”、行贿受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扫黑除恶及“保护伞”等案件。

始终提升效率意识。案件审查调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做实做细结案化解工作,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时间、快查快结,让违纪违法人员得到相应的处理,切实维护法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始终严格查案程序。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纪委监委“1+N”制度规定,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加以实施。要确保安全文明办案,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各个环节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审查调查工作相关安全制度,确保办案安全无事故。

始终突出社会效果。要全面压实责任,凝聚管党治党合力;有效发挥利剑作用,深化标本兼治。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注重教育转化,促使党员自觉防止和纠正违纪行为,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