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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三项举措”压实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为深入落实中纪委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和省市纪委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监督通知要求,我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压实压好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督促驻在单位担负政治责任,严控安全风险。督促驻在单位深入贯彻新理念,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得走形式、走过场,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监督驻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督促驻在单位主要领导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负责人履职尽责深入一线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对安全生产工作狠抓不放,严控安全生产各项风险,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

    督促驻在单位提高安全意识,开展常态检查。督促驻在部门对粮食和物资、电力、燃气输送、服务业、运管、公路、海事、航道、质监部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迅速开展拉网式的安全排查,梳理出安全隐患风险点32个,其中立即整改7个,限期整改25个,发出整改通知书13份,责令有关部门企业限时整改到位。督促驻在单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执行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提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对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常态检查。

    督促驻在单位发扬担当精神,履行监管职责。检查驻在单位企业监管职责履行情况,督促驻在单位依据部门职能,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法律法规,强化安全责任担当,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督促驻在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对安全产生严抓不松,督促驻在单位严格履行对有关单位、企业的监管职责,严防失职渎职、腐败行为。(吉采书  商其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