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特赦案件审理开展专项监督
6月2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发布特赦令,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为确保特赦案件实现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7月2日,19组刘杰组长一行赴盐城中院开展专项监督。19组认真听取了该院审监庭对特赦案件政策法律把握、合议庭组织配备、审判程序规范、案件质量保障机制等情况的详细介绍,并就加强特赦案件的纪律监督提出四点具体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国家宽严相济的特赦刑事政策,用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人身上,确保每一个特赦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严格筛查甄别。切实把握好实体条件和办理程序,严把证据审查关,逐一审查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做到适用法律正确,审理程序合法,严禁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三是对特赦案件审理全程监督。确保特赦案件严格依法规范开展。及时监督纠正特赦案件审理中的违法行为,确保特赦符合条件、程序依法合规。既保障服刑罪犯合法特赦权利,又要坚决做到不符合特赦条件的一个也不能放,确保特赦案件办理廉洁公正。四是严肃查处徇私枉法行为。凡发现法官在特赦案件办理过程中,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一律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卢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