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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纪检组:深化“三转” 切实履行监督执纪职责

   突出主要职能,加强监督执纪和查办案件工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使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更加明确。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民委纪检组、监察局将调整工作思路,整合工作力量,把重心和主要精力集中到监督问责和查办案件上,形成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反腐倡廉的良好局面。
  
  创新监督制约机制。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权力具有扩张性和排他性,要管住管好权力,防范“权力出笼”,就要使“笼子”有明确边界,并不断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加大监督强度和刚性,保障制度权威。一要健全对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部署、中央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以及纪律保障机制,实现监督常态化、制度化。二要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行使权力的监督,保证权为民所用。三要抓好对重要部门、重要领域、重要环节的监督,着力构建覆盖所有权力和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控机制。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是纪检监察机关最基本的职责。一是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去年以来,组局加大办案力度,查办了北方民族大学400万元公款被挪用等4起案件,协助直属机关纪委查处了中央民族歌舞团私设小金库案件,调查核实了7件信访举报(含审计署移送的案件线索2件)。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取得了较好的震慑效果。二是打造一支作风踏实、坚强有力的反腐倡廉、正风肃纪的干部队伍。从目前民委系统的情况看,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比较薄弱,机构设置不健全、人员配备不齐。15个直属事业单位中,5个单位没有纪委书记,6个单位没有纪检监察机构,2个单位没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下一步,不但要充实壮大队伍,还要对已有人员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办案人员业务能力,提升监督执纪、信访处理和查办案件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逐步完善办案工作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打牢坚实的组织基础。
  
  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不断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制定权力清单,推行权力公开,解决权力取得无据、行使无序等问题。推进全程控权,解决权力滥用问题。二是进一步健全各部门各单位的重大议事规则,完善重大决策的形成机制和程序。三是进一步健全决策后评估和纠错机制,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四是进一步提高执行力,健全督促检查、绩效考核和问责制度,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五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体制机制。
  
  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干部地位越高,权力越大,就越应受到制约和监督。一要适当分解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和责任,使其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科学决策和加强监管中,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二要科学配置权力,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做到权责一致、人事相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推动实现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健全直接掌管人财物的高风险部门的内控机制,压缩和规范各种权力的自由裁量空间。
  
  加强巡视监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巡视重在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紧紧盯住,防止反弹;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争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促进问题解决,遏制腐败发生。近几年,委党组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出台了巡视工作暂行办法,开展了两轮巡视,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巡视监督不够深入、效果不够明显等问题。组局将积极协助巡视工作办公室,根据中央精神和委党组要求,调整思路,改进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一是改变方式,如变年底定期巡视为不定期巡视,将巡视工作与群众信访工作相结合;二是突出巡视工作重点,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落脚点;三是有针对性地确定巡视对象,对领导班子工作不力、管理混乱、矛盾突出、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及时开展巡视。
  
  坚决反对“四风”,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反对“四风”,关键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加快体制机制改革,经常抓、长期抓,确保作风建设成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
  
  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夯实作风建设基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一是聚焦“四风”,狠抓专项整治,扎扎实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要对作风建设遇到的新问题、“四风”变换的新花样,尽快建立新的管用的制度,编紧扎严制度的“笼子”。二是盯住重要时间节点,强化预警提醒和监督检查,制止公款消费、印制贺年卡等,积小胜为大胜,以作风建设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完善作风建设评价机制,以群众口碑检验作风建设成效。建立制度执行监督检查机制,努力根治作风之弊、行为之垢。
  
  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实现改进作风常态化,关键要看各级领导干部能否坚持带头改、带头抓。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制度,督促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联系群众,坚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用做出样子代替喊破嗓子,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改进作风,要整顿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一要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深化民委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二要建立领导责任追究和失察问责制度。加强问责和责任追究,把执行力作为年终考核的一个标准,对中心任务执行不力的严格问责。实行背书制度,对遗漏重大问题的失职行为追责,对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的行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