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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开展全市案件质量检查

    为贯彻落实中、省纪委2014年审理工作要点和《江苏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评定标准》,进一步强化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办案质量意识,保障所办案件质量,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纪委近期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案件质量检查活动,这是该市连续第29年坚持开展这项工作。
    年前,市纪委就着手部署年度案件质量检查工作,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案件质量作为案件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年后一上班,市纪委下发预备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2014年3月4日至19日,市纪委审理室全体人员及相关县(市、区)纪委审理室负责人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市、区)2013年度所办案件质量进行了检查。
本次检查,盐城市纪委采取分片集中的模式,将9个县(市、区)按地域分成三个片区分别集中到滨海、射阳、盐都进行检查。在每个集中地,各县(市、区)首先汇报交流了2013年案件质量基本情况;在检查前现场抽取集中地的案件,并责任到人,逐一检查;另外两个县(市、区)抽取的案件卷宗,由参加检查的通知随身携带,专车接送,三家卷宗同一标准、同一尺度、同台比较;检查结束后,检查组重点向集中地的领导和从事检查和审理的室主任逐案反馈了在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此次检查,共抽查案件103件,占全年结案案件总数的11.18%。
    下一阶段,市纪委还将对市直单位2013年结案案件逐案进行认真检查,并书面通报全市案件质量检查情况。(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