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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纪委案件查办工作“两个发挥”提高办案成效


滨海县纪委案件查办工作“两个发挥”提高办案成效

    近年来,滨海县纪委在查办案件工作中,讲究方法策略,不断提高办案成效。
    一充分发挥办案的震慑作用,避免出现为办案而办案的“单纯办案”现象。违法案件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个人素质的内在因素,也有管理制度层面的外在因素,还有管理体制的深层次因素。要实行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整改,通过剖析案发原因,找到思想观念上的误区,管理和机制上的漏洞,监督体制上的弱点,查缺堵漏,并督促整改,而不是仅仅停留在提出整改建议一走了之,从而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整改到位的目的。
    二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加强对重要经济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重点经济管理部门的管理相对人多数为人民群众,他们在接受管理过程中,最有可能掌握经济管理部门在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建立一套有效的举报奖励机制和举报保护制度,使群众敢举报、能举报。我们要高度重视举报线索,加大查案力度,提高成案率,在人民群众中树立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的反腐败形象,增强人民群众对我们办案机关的信心。(罗华 段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