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陶母退鱼”谈干部廉政
晋朝名臣陶侃,原家境贫寒,其母知书识礼,甚为贤良。她常以“贤良方正”的思想教育影响陶侃。陶侃也孝敬母亲,遵从母教,发奋读书,正道做人。
汉晋选拔人才有“举孝廉”的制度。陶侃年少时,在会稽太守范逵的举荐下,陶侃开始在寻阳县做了一个主管渔业的小官,谨记母训,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待人和善、颇有人缘。有一次,他的部下见其生活清苦,便从鱼品腌制坊拿来一坛糟鱼给他食用。孝顺的陶侃念母平素好吃糟鱼,便趁同事出差鄱阳之机,顺便捎上这坛糟鱼,并附上告安信。陶母收到信物,甚为陶侃一片孝心高兴。于是随口问送信物之人:“这坛糟鱼,在浔阳要花多少钱?”那客人不解其意,直夸耀说:“嗨,这坛子糟鱼用得着花钱买?去下面作坊里拿就是,伯母爱吃,下次我再给您多带几坛来。”陶母听罢,心情陡变,喜去忧来,将糟鱼坛口重封好,叫客人把鱼带回陶侃,并附上责儿书信。此书言辞严厉,书云:“你为官吏,用公家的东西给我,这不但对我没有好处,反而增加了我的忧虑。”
陶侃收到母亲返回的糟鱼与责书,万分愧疚,深感辜负母训,他知道这是母亲在批评儿子。从此以后,陶侃便把母亲的这封信当做长鸣的警钟,时时的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奉公,守法尽职,做一个好官吏。由于他德政卓著,竟从一个县吏累官至荆州刺史,并加征西大将军,直到晚年告老还乡,他也一丝不苟将军资仪仗、仓库亲自加锁,点滴交公。陶侃的一生业绩浸透了陶母谌氏的言传身教。
陶侃之所以能成为一个受民称赞的官吏,是与陶母严于律己、自觉抵制儿子的不正之风分不开的。按理说,陶侃作为鱼梁官吏,拿回一点鱼去孝奉自己的母亲,是人之常情。但陶母却态度鲜明地将腌鱼退回,并对儿子进行了训话。
然而,现在有不少为官者的家属并没有陶母那样的远见,错误地将当权者手中掌握的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可谓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不但不制止当权者以权谋私,反而怂恿、协助当权者收贿受贿,自身也“狐假虎威”从中营私舞弊、获取好处。殊不知,这样做的后果是把当权者送上不归路,自己也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
因此,不但当权者要做到两袖清风、清白为官,其家属也应像陶母那样,严格要求自己,做好当权者的“贤内助”,树立清正廉洁的家风。而当权者在正己律己的同时,也要严格要求和管理自己的亲属,敢于向私心私情开刀,不给那些贪婪的人可趁之机,不让少数人在自己的“荫下”近水楼台先得月,做出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事情。(来源:丰县纪委 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