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三个关键 扎实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整治规范工作
按照《关于对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盐纪发〔2019〕11号)要求,从今年6月份开始,围绕落实管理部门监管责任、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运作流程、严肃查处巡视巡察和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等10个方面内容,我市集中开展了对行业协会商会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清风行动”7号)。通过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检查整改和规范提升4个阶段工作推进,整治规范取得一定成效。
严格清理整顿。一是关于兼职取酬。要做到“三个必须”:违规兼职的,必须立即辞去所兼任的社团职务。9月底前,全市涉及4个单位6个行业协会商会的21名在职公务员,按照有关程序解除兼职关系,并经原所在协会商会确认备案;违规取酬的,必须予以清退。市运输管理处3名退休干部主动退出兼职所得,市交通运输协会、汽车维修行业协会、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以此次集中整治为契机,立即停发兼职人员报酬;退出现职、接近或达到退休年龄的领导干部,必须不得牵头成立新的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加强对退(离)休领导干部兼职未履行申报审批人员的监管,完善相关手续。二是关于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要做到“三个一律”:凡未制定会费标准的,一律不得收取;凡会费标准不按程序制定的,一律不得执行;凡会费之外的收费,一律取消。尤其要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的监督管理,会费档次较多、标准过高的,要减少档次、降低标准,并鼓励主动减免企业会费。
全面整合提升。根据我市行业协会商会的不同情况,分层分类予以推进。一是退出一批。针对存在有明显违规行为、不发挥作用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只收费不提供服务的、超出章程范围开展活动的、违规收取费用和违规收受使用捐赠资助的、“因人设会”负责人违规兼职的,由民政部门牵头,加强联合执法,依法予以撤销。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或备案的社会组织要及时排摸并妥善处置。二是整合一批。对业务范围相近、会员组成相似的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引导其进行合并,逐步减少数量。三是提升一批。坚持规范管理与扶持发展并重,对一些运行比较规范、专业化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的社会组织,要通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评先评优等方式予以支持,打造一批优秀品牌。
建立长效机制。解决行业协会商会违规问题,既要全面整顿,还要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防止反弹。一是严格登记管理。对于允许直接登记的四类社会组织要严格标准,限定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对于直接登记范围以外的社会组织,要强化业务主管单位的前置审查,完善双重管理制度。今后,凡新成立社会组织,都要对其业务范围进行严格审核,明确其是否存在与现有社会组织相同或相似情况,充分论证,从严控制。二是加强日常监管。民政部门和各业务主管单位,通过年度检查、换届材料审核、日常抽检、等级评估等手段,依法依规对行业协会商会章程履行、内部管理、业务活动开展等情况开展指导监督,重点要对长期不年检、不换届的“僵尸”行业协会商会加大执法力度,必要时应坚决予以撤销登记。三是加强人员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发起人、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资格审查,民政部门要牵头制订具体管理细则,对发起人,要在资格条件、人员数量、行为规范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对实际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要建立任前公示、离任审计、年度述职等制度,并通过批评约谈、责令撤换、从业禁止等方式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确保其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水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