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国税局四举措全面加强内控机制建设
今年以来,响水县国税局积极探索将内控机制建设融入税收管理工作全过程,通过采取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章立制、加强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措施,逐步建立健全“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追责”的内控机制,初步实现了从源头上抑制腐败,不断降低执法风险。
一是构建防范体系。将内控机制建设作为推进税收工作的有力抓手,把防风险、抓管理的工作理念,贯穿于税收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注重从源头预防,积极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的内控监督格局。夯实内控机制建设的立足点。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风险防控责任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管理考核中,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监督。
二是全面排查风险。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采取自己找、领导点、群众提、互相查、组织评等多种查找方法,认真查找岗位工作及其每一个环节部位和易发生风险的事项。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及时推送、处理相关风险事项,加强对执法权力运行中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执法风险的防范,防止权力滥用。
三是完善决策制度。找准内控机制建设的结合点,本着“业务未动、内控先行”的原则,坚持把完善制度作为防范内部风险的有效手段,坚持突出领导干部、税收执法和人财物管理“三个重点”,以管得住、见实效为落脚点,逐步建立职权清楚、责任明确,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制衡机制和源头防范风险的工作模式。将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信息化建设、执法责任追究等关系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
四是强化督察问责。坚持开展执法督查和网上巡查,对履行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堵塞管理漏洞,不断修正和优化防范措施,加强对执法过错行为的问责,增强干部防范风险的意识。强化问责问效,严格控制问责的“鞭子”打在身上的力度,让每个人承担与失职失责相应的惩罚,使问责达到“以儆效尤”“治病救人”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