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亭湖

亭湖区纪委审理“三促”加大案件审理工作的影响力

    一是坚持以审理促改进,积极发挥教育作用。认真开展跟踪回访教育,通过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回访,促进了受处分人放下思想包袱,积极改正错误。
 
    二是坚持以审理促建制,积极发挥堵漏建制作用。在审理工作中,针对案发单位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从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进行剖析,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发案单位通过查找漏洞,建章立制,有力促进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三是坚持以审理促防,积极发挥预防作用。狠抓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范,严格程序,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处分决定执行落到实处。2012年区纪委出台《关于建立党政纪处分执行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组织、人事、财政、受处分人员单位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内容,进一步规范了处分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