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特别报道

关于中共盐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中共盐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年9月25日中国共产党盐城市第六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盐城市第六次代表大会批准刘德民同志代表中共盐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坚持执纪为民,注重惩防并举,以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推动盐城科学发展新跨越》的工作报告。
    大会对中共盐城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大会认为,市第五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各级纪委在市委和省纪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着力构建盐城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为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大会要求,今后五年,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市第六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党的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新的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要围绕发展大局,加强监督检查,在服务保障“十二五”发展上实现新作为;突出制度主线,加大预防力度,在丰富和完善惩防体系上寻求新突破;坚持依纪依法,从严惩治腐败,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上力求新进展;坚持执纪为民,解决突出问题,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上取得新成效;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在汇聚反腐倡廉工作合力上形成新格局。
    大会强调,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纪检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机关按照党章的要求全面履行职责。各级纪检机关要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以理论武装为先导,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以业务培训为抓手,加强能力素质建设;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加强自身组织建设;以科技手段为支撑,加强基础平台建设,保证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大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奋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新的跨越发展”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