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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建议工作现场会

 

我市召开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建议工作现场会


 
 

  7月9日下午,我市在东台市召开盐城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建议工作现场会,总结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建议工作的主要成效,观摩东台市探索实施案件审理建议制度的经验做法,对下一阶段在全市全面推行这项工作进行部署。省纪委副书记黄继鹏、省纪委常委朱俊友、省纪委审理室主任李桂琴率兄弟市纪委前来观摩。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德民出席活动并讲话,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沈洪清主持会议。市纪委常委张鹏程、市纪委常委戴为洋等出席现场会。
  在观看了专题片、听取了相关汇报后,黄继鹏肯定了东台市探索实施案件审理建议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我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建议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他指出,东台实施审理建议制度的做法和经验有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具有创新性。审理建议制度的创立具有前瞻性,是从案件审理角度发挥治本功能的有效途径,完全符合中央纪委的工作要求,是落实中央纪委意见的一项重要创新。二是具有操作性。案件审理工作部门综合各方因素,根据案件不同特色,从一个或几个方面提出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建议的内容明确具体,便于发案单位和相关单位执行到位,达到了预防的效果。三是具有实效性。实施审理建议制度,从口头建议到书面建议,办案治理功能得到强化,取得了信访案件明显下降的初步成效。黄继鹏同时就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努力开创全省审理工作新局面提出要求。
  刘德民总结了盐城市推广东台拓展案件审理职能,创新案件审理工作,使案件审理建议制度化的做法。他指出,推进案件审理建议工作是发挥查案治本功能的有效手段,是拓展案件审理职能的有效载体,是提升案件综合成效的有益尝试。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案件审理建议工作的自觉性。要抓住关键,在案件选择上,注重针对性;在分析研判上,注重科学性;在建议内容上,注重操作性;在落实效果上,注重权威性,全面推进案件审理建议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常抓常新,富有特色。要强化组织领导、继续探索实践、注重规范指导,确保案件审理建议工作扎实有效向前推进。
  现场会结束后,省纪委还召集全省13个地级市纪委审理室负责人召开审理建议工作座谈会,就学习、借鉴、推广东台先进经验做法进行了交流。朱俊友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实施审理建议制度的组织领导,强化素质,提升审理建议的质量;加强对审理建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案件审理建议制度。(盐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