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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佛山市规划局副局长兼高明规划局局长谢安华涉嫌贪污受贿案开庭

原佛山市规划局副局长兼高明规划局局长谢安华涉嫌贪污受贿案开庭

  原佛山市规划局副局长兼高明分局局长谢安华贪污、受贿一案,昨日上午在禅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内,谢安华否认贪污承认受贿的同时,指出自己所收受的贿款已经及时归还,检察官则针锋相对地回应谢安华的退贿不能算“及时”,后来由于谢安华律师称要申请调查谢立功的证据,庭审仅经历一个小时便匆匆休庭;法庭外,愁眉深锁的谢安华妻子叶某,主动找到记者欲为丈夫正名,坚称他并非传闻中的“茅台局长”。
  现场:表现平静一小时便休庭
  昨日上午9时15分左右,谢安华正式在禅城区法院第十七审判庭过堂。年过五旬的谢安华身材健壮,但是略显憔悴。他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刚被法警带上法庭时,就往旁听席上仔细张望。虽然谢安华的妻子叶某有赶来旁听,但当时刚好在庭外。
  庭审只进行到了法庭调查阶段,谢安华大多时候显得很安静,回答问题时话也不多。上午10时20分左右,检方举证完毕后,轮到谢安华及其辩护律师进行举证,其辩护律师提出向法庭申请调查谢安华立功的证据。法官随即建议暂时休庭,控辩双方均同意。法官宣布择日开庭。
  指控:事实相关罪名略有变动
  此前本报曾对检察院起诉意见书的内容进行过报道,当时,检方指控谢安华涉嫌受贿人民币114.5万元,港币15万元,贪污23万元。不过,在昨日的庭审当中,检方指控谢安华贪污人民币46万元,受贿91.5万人民币、港币15万元。虽然贪污与受贿的数额均有了不同,但是贪污与受贿的总数仍不变。
  经过比较可发现,原来起诉意见书中涉及受贿的案件有五件,贪污的案件为一件;昨日检察官宣读的起诉书中,涉及的受贿案件数变为四件,贪污案则升至两件。
  指控称,2009年8月前后,高明开发商谭明康赞助给高明规划局的23万元,谢安华指示谭明康以赞助高明规划局经费的名义,将这笔钱存到其妻子叶某开办的永安假期旅行社的一个账号上;而在此前的起诉意见书中,指出23万是因为谭明康为了感谢谢安华在规划审批过程中给予的帮助,直接存入永安旅行社账户上的。对于资金来源认定的不同,使得该事实所指向的具体罪名出现了变化。
  法庭交锋
  关于贪污:是否侵吞过46万
  对于两起贪污指控,谢安华表示对事实没有异议,但对罪名予以否认。谢安华称,被指控贪污的46万元在他们规划局是公开的秘密,存到永安旅行社的账户都是办公室主任陆某经办的,他一直没有以私人名义动用过该笔款项。谢安华还称,在大部制改革时,他被任命为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党组书记,他就跟领导询问过该如何处理,但由于时间仓卒,他很快就被“双规”,他并没有侵吞这笔款。
  对此,检方认为,谢安华曾于2009年被邀请去旅游,回来后就是用了这46万元当中的6万多元报账,而其单位的人都不知道谢去旅游的事情,可见谢主观上已有据为己有的故意,而且直到大部制改革以及谢安华被“双规”前,谢对这46万元公款去向都没有交代和处置。
  关于受贿:贿款是否退回及时
  对于受贿的指控,谢安华对事实和罪名均表示没有异议。不过,谢安华表示,海信拍卖行的35万元已经退还,开发商黄泽潮的30万元购房款也已经退房。其辩护律师提出,根据“两高”关于受贿的司法解释,及时退赃的不构成受贿,因此这两项事实不应认定为受贿。
  检方指出,海兴拍卖行的35万元,其中之前的18万元是在六个月之后才退还的,17万元也是在一个月之后才退还,不能视为“及时”,而退房则是在谢安华“双规”之后才退的。而且海兴拍卖行的案件中,谢安华是与其他人经过事先商量后确定具体的数额的,因此并不是被人强塞贿款,而是事先有约定和预谋。
  庭外采访
  谢妻:纪委在家中只查到茅台两箱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称,谢安华在高明素有“茅台局长”之名,无论公务接待还是私人宴会都必喝茅台酒。由于名声在外,逢年过节必有人上门给他送茅台酒。在谢安华因涉嫌违纪被查处时,从其家中搜出茅台酒20多箱(六瓶装)。
  昨日,谢安华的妻子叶某正式对该说法进行了回应。叶某称,自己丈夫因为身体问题,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喝酒;而且当时丈夫被查处时,纪委工作人员确实从家中搜出了茅台酒,但只有两箱,并非传言所称的20多箱,她丈夫并非“茅台局长”。
  谢安华案历程:
  谢安华,1952年11月11日生,广东南雄人,曾任佛山市规划局副局长兼高明分局局长、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党组书记;
  市检察院于2010年8月19日依法对谢安华立案侦查;
  同年9月21日对谢进行逮捕;
  同年10月,经省检察院批准,对其延长侦查羁押期限至2010年12月21日;
  2011年8月3日,案件在禅城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
  目前,谢安华羁押于佛山市禅城区看守所。(记者刘艺明 实习生黄珊)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