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经济开发区一社区书记因贪污获刑十年
山东临沂经济开发区一社区书记因贪污获刑十年
正义网山东8月16日电(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王维震 张景利) “哎,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晚节不保啊!”8月15日,被山东临沂市河东区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的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社区居委原党支部书记孙某,面对铁窗发出一声长叹。
孙某曾是一位叱咤风云的基层干部,年少踌躇满志,意气风发。大学毕业,毅然决然返回故里,扎根于农村的建设事业,决心改变家乡一穷二白的面貌。“我要用青春和热血造福于民。”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然而在他即将离任的时候,一着不慎,全盘皆输,见钱眼开,合伙分赃,晚节不保,锒铛入狱。
2010年2月,开发区政府拆迁该社区土地,建设“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中心”,由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社区具体实施。他召集班子会议:“我马上就要退休了,借此机会弄笔钱。”两委成员纷纷赞同。采用欺骗、隐瞒地面附着物拆迁款的手段,将22万余元拆迁款私分。
心里一旦萌发了作案动机,便开始了疯狂掠夺,收刮民脂民膏,一发而不可收拾,将国家的法律置之度外。他利用协助街道办事处拆迁项目征用土地地面附着物的职务之便,于2010年2月收受开发区芝麻墩街道村民马某送给的2000元现金,为其退还拆迁押金提供帮助。2010年3月收受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居民朱某1万元现金,为其拆迁工程提供帮助。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机关算尽,东窗事发。今年5月,孙某被临沂市河东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做出上述判决,涉案赃款24万余全部没收,上缴国库。 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