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宝国土局贪污窝案两副局长领刑三年
广西德宝国土局贪污窝案两副局长领刑三年
8月31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贪污案,被告人岑加江、黄东红各获有期徒刑三年。
2004年7月,时任德保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沈开修(已判刑)召集时任德保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黄炫款(另案处理)及副局长岑加江、黄东红商量,决定将属于德保县国土资源局地产公司的大旺锰矿的探矿权以15万元转让费转让给德保广源矿业有限公司。得款后,被告人岑加江、黄东红及沈开修、黄炫款对该款进行私分,每人分得37500元。
2003年至2005年间,该局有关领导在负责广西华银氧化铝厂征地的地面附着物的清点、补偿工作中,多次采取虚列、多列等手段扩大或增加补偿数量套取补偿金共计人民币311868元,其中两被告人每人分得68000元。
德保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岑加江、黄东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列地上附着物的手段,冒领公款高达四十多万元的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鉴于两被告人系从犯、有自首情节并已全部退赃,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故该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黄秀甜)
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