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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一官员擅租停车位丢官

 
南昌一官员擅租停车位丢官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纪委发出通报:南昌市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管理中心原主任万晓曙因违纪问题,组织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停管中心主任职务。
  今年6月11日,南昌洪都北大道中大南路口和金域名都楼盘以南二手车中介占用停车泊位从事经营活动被媒体曝光后,南昌市停管中心未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致使问题未能及时得到解决,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通报指出:万晓曙作为停管中心主任,在2010年3月南昌市政府出台《南昌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后,仍擅自将临时停车泊位租赁给二手车中介作固定停车泊位,特别是在市交管局因创建需要取缔部分泊位后不久,停管中心又申请恢复这些泊位,导致有限的泊位被长期占用,周边停车难题加剧,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记者 郭宏鹏 黄辉 实习生胡蝶)   来源:《法制日报》